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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5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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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敕语》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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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育敕语》可以分成四个部分来理解:
第一部分提纲携领地阐明了日本"国体之精华"乃忠孝二字,国家道德之本就是教育之本,也即教育以培养忠臣孝子为出发点;
第二部分列举了十大德行,即孝、友、和、信、恭俭、博爱、学习、成德、公益世务、重宪遵法,构成了所谓"德育"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叙述了德育教育的结果仍归于造就"义勇奉公"的"忠良臣民",以"扶翼"天皇,其实暗含着做盲目听从的工具之意,体现了军国主义扩张的需要;
第四部分就是第二段,说明上自天皇自己、下至黎民百姓,均要一体遵守。天皇遵守意味着政府不改变教育宗旨,百姓遵守是要奉行。不过,天皇与臣民"俱拳拳服膺",表明这份文件具有教育约法的性质,与我国绝对专制君主制下皇帝自外于自己命令的情况有别。
5《教育敕语》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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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于当时的日本教育偏重于欧美器物的介绍,而忽略道德教育;而道德教育为日本所固有,不可轻言废弃;故要求学生在学习时也必须培养、锻链自身的道德与修养。
6《教育敕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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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敕语后来成为小学在固定庆典时必须朗读的文件;但是自从明治时期,如西园寺公望等人都批评过,教育敕语的内容过度侧重于国家主义;也曾经发生过内村鉴三拒绝向教育敕语行礼的“不敬事件”。而到昭和年间,教育敕语变成绝对化与神圣化,并且强制学生背颂,学校也必须兴建特别的奉安殿安置教育敕语。而且在日本于1938年通过《国家总动员法》后,教育敕语的内容成为军国主义的教典。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为首的同盟国占领军主导之下,教育敕语于1946年起从教育体系中被排除;但是,教育敕语中提倡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育基本法》中仍被保存。
与《军人敕谕》相比,《教育敕语》具有更浓的儒学色彩。在《军人敕谕》和《教育敕语》颁发之前,天皇侍讲元田永孚起草的《教学大旨》(1879年)是在教育界最有影响的具有全民性质的重要文献。它指出"教育之要,在于明仁义忠孝","徒以洋风是竞,恐将招至不明君臣父子之大义亦不可测","是故自今以往,应基于祖宗训典,专一于阐明仁义忠孝,道德之学以孔子为主,使人人崇尚诚实品行"。而1890年10月30日,天皇颁布的《教育敕语》则进一步将儒学精神融入"国体精华"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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