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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谋本部之独立

陆军参谋局

明治四年七月在改革兵部省官制时,于省内设置了独立的陆军参谋局。参谋局是“以大辅为都督”,执掌“策划机要密谋,编辑地图政志以及通报间谍”等事项的掌官军令的专门局。可以看出,这是掌管军令的机关开始独立的一个萌芽。
这个陆军参谋局在明治五年二月陆海军分立为二个省的时候正式被设置。但在次年四月,陆军省实行机构改革时,在该省内部各局排列中名列第六局,成为主管陆军文库的一个军事研究机关,不再是掌管军令的一个机关。有关军令事项大多为第一局所掌管。
这时候对军政、军令方面的考、虑还没有明确,由于政、令不分或者定处于混淆的状态,因此在军事制度上出现了有前进又有倒退的现象。
明治七年二月,第六局被撤销,作为陆军省的外局,又设立了参谋局,这时名称之改换是一个临时性措施,其职务依然是管理陆军文库。’但在同年六月,制订了新的参谋局条例,再次恢复为掌管军令的机关,这为向陆军的军事二元化组织跨出了第一步。
新的参谋局条例规定,参谋局长属陆军卿管辖,其任务是“审议日本陆军的编制预算,明确谋略与战略,’以及掌管策划机务密谋。在平时,详察地理,审议政志;至战时,根据地图确定部署,限定线路,制订战略”。
同年九月,制订了《陆军省职制章程》,其中规定参谋局的职责为“掌管陆军参谋科的事务及陆军文库”。
如前所述,在佐贺之乱,西南战役中,有关陆海军的一切事务都交给征讨总督统一指挥。然而,由此引起对文官总督同时委以军政两权之弊病的反省,另外又根据这次作战的经验教训,特别痛感到必须确立作战军队的指挥系统,‘及提高参谋的办事能力。因而考虑到从平时起确立军令系统,提高其地位,将其组织制度化,这是军事上所必需的。
另外,使人感到军事一元化组织之不适宜,是在采用德国军事制度之后。日本陆军从创建以来,采用过法国的军事制度,但正在这时,一八七一年的普法战争,法国被打败,于是出现了要采用成为强国的德国军事制度的倾向。在德国,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高,其军事制度是采用军政、军令二元主义。而且积极提出这项建议的是在德国留学多年,并研究过该国军事制度的桂太郎,对采纳这一建议起过相当作用的是山县有朋。
除以上军事方面的理由之外,当时还考虑到为防止迅速发展的自由民权运动的影响波及到军队之中,使军队以及军人与政治相分离,必须、使军队在政治运动中保持中立。当时政府的首脑门对军队的现状感到不安,为了迅速地将军队进行整编与加强,使之真正成为天皇率领的军队,也赞成建立独立的军令机关。   
另外,明治新政府实行政治与军事一体化的组织,但其实际状况是使两者混淆,处于互不分离的状态,因此有迅速地使政权与军权相分离,确立各自主体性的意向。对此,军队的领导阶层对提高军队地位的愿望是强烈的。
根据上述主要原因,对于设立直属天皇的掌管军令机关的议论是有力的,但是那些议论仍然是表面的,在对于建立怎样的组织为好尚未作充分研究的时候,即建立了新的机关。

直隶天皇的参谋本部之设置

明治十一年(1878)十月,陆军省以陆军卿西乡从道的名义向太政官提出了扩充参谋局的建议案。建议中首先主张将陆军的军务分为军政与军令两部分,军政由陆军省,军令由参谋局专任。因参谋局的任务相当重要,有必要将参谋局扩充,从陆军省独立出来,置于政府
行政的范围之外。
这个议案得到了批准,十二月五日,原参谋局被撤销,设立了新的直隶天皇的参谋本部。
参谋本部之独立,意味着n隹有陆军军令机关从当时以太政大臣为首的政府机构中脱离出来,这是在继陆海军分省之后又一重大的变革。
根据这时制订的参谋本部条例规定,参谋本部为统辖近卫军、各镇台参谋部的机关,(第一条).参谋本部长由天皇亲自任命一员将官担任,  “统辖部务,参与幕帷之机务,”(第二条),他是天皇有关陆军军令的最高幕僚长,掌管其所确定的军令事项。
接着又规定了本部长在平时及战时的任务.(第四至六条、),特别在战时,一切有关军令的事项直接受天皇指挥。所谓一切军令,是指包括陆海军在内的,参谋本部长在战时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天皇的幕僚长。然而因条文不完备,这一点未作明文规定,其中也产生了问题。
参谋本部之机构,实行一科二局制。设有总务科、管东局与管西局。
参谋本部之独立明确了参谋本部与陆军省的权限,为防止发生争议,有必要加强两者间的协调与对话。为以,陆军者制订了《本省与本部之权限要纲》,在内部作了规定。
十二月二十四日,陆军中将兼陆军卿、参议山县有朋被免去陆军卿职务,出任首届参谋本部长,但仍兼任参议之职,以求政府同参谋本部之结合。这时,陆军中将西乡从道出任陆军卿。另外在参谋本部发起成立的同时,又任命陆军中将大山岩为参谋本部次长,这样安排
是求人事方面之结合。   
明治十二年( 1879)十月,陆军职官制度实行全面改革,规定参谋本部长“统辖陆军参谋科之将校,以及总理有关战略方面的图志,一切有关军令之事项,参谋本部长有上奏及参与策划之责任,待天皇裁决后,由陆军卿执行。”这样,就明确了参、谋本部长之职责,与天皇及陆军卿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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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军本部

参谋本部设置不久,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在东京又新设立了直属天皇的监军本部,负责全体陆军之检阅以及监督军令之执行。这也是在独立设置专掌军令机关形势的推动下,一举创立的机关。其前身是在明治四至六年设置的陆军三兵本部。  
在监军本部中没有本部长,设有东部监军部、中部监军部与西部监军部,各监军部长直属天皇指挥。在平时,分管两个军官区(即二个镇台所管地区)之检阅、军令事项,详细整理该管区地理资料;在战时,作为师团司令官(即师团长),统率两个镇台,(常备现役兵
二个旅团及一个后备军)。
监军本部长与太政大臣、陆军卿、参谋本部长等处于独立的地位,而且参谋本部长,监军部长所掌管的军令事项,不必经过太政大臣而直接贯彻下去。但是监军部长所执行之事项,全部是由以参谋本部长为助手的天皇之军令大权所贯彻下来的,因此,关于军令,确立了比过去更为明确的单一指挥系统。
与监军本部创设之同时,任命陆军中将谷干城为东部监军部长,陆军中将野津镇雄为中部监军部长,陆军中将三浦梧楼为西部监军部长。这样,统帅组织完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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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之中央军令机关

明治四年七月,当在兵部省内另行设置陆军参谋局的时候,在海军内:二没有相类似的机构,有关军令事务由兵部省海军部内的海军军务局承担。明治五年二月,单独设置海军省的时候及后来也是如此。据同年十二月开始实施的海军省条例规定,军务局“掌管海军省文武
官员之调查以及有关军事的各种事务。”
军务局自明治七年五月至九年八月被裁撤,在此期间,先由海军省军事课后由海军省事
务课担当海军的军令机能。
明治十一年十二月,在陆军中参谋本部从陆军省独立出来了,在海军中依然维持原样,海军卿保有军政与军令的全部权力与责任,关于这方面的机构改革仍未实行。在那个时代海军舰艇的力量是弱小的,因而在海军中组织专门的中央军令机关也就不那么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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